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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土保持规划》正式印发实施

经市政府批准,近日,北京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和市园林绿化局七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水土保持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北京市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的行动指南。

《规划》要求,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以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统一保护为重点,以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为主线,以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为核心,构建“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坚持“污水、垃圾、厕所、沟道、面源污染”五同步治理,从源头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强化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分区施策:山区旨在实现清水下山、净水入河入库;平原旨在实现清水、大树、绿地的海绵家园、海绵城市,为首都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可持续维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为推动首都水土保持事业的发展,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了坚实保障。 

《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建生态清洁小流域200条,治理面积2000平方公里,到2020年,生态清洁小流域累计达到523条;山区10072平方公里的污水、垃圾、厕所、沟道、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一二级水源保护区、民俗旅游村污水力争全部达标排放;基本实现水土保持分流域、分级、全要素动态信息化管理;初步建立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制;提升公众水土保持意识。到2030年,基本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对全市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实施系统保护。全市1085条小流域力争全部达到生态清洁小流域标准,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明显下降,林草植被覆盖状况得到显著改善,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规划》系统总结了水土保持经验和成效、深入分析了水土流失现状,将全市划分为地表水源涵养区、地下水源涵养区、城市径流控制区及土壤侵蚀控制区四个功能区,分别提出分布范围、主要问题、关键措施和重点任务,提出了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的总体布局和主要任务:一是全面实施预防保护,促进自然修复,强化生产建设活动和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全面预防水土流失,重点突出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及蓄滞洪区、重要水域、重要生态林地的水土流失预防。二是在水土流失地区,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三是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完善水土保持监测评价,推进科技支撑、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信息化和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下一步,各区水务部门将牵头做好《规划》在本地区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跟踪监测、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 宿敏 李世荣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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